近期,我市出台《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6年末,按照每年15%左右的增速,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形成先进制造业规模倍增、供给提升、全面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
力争到2026年末,按照每年15%左右的增速,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形成先进制造业规模倍增、供给提升、全面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
产业规模倍增突破。工 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 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万亿元,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55%和50%,招商落地项目5年累计新增实际到资额达到3000亿元。
打造1家“领航型”的头部企业。 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整合核心资源,在园区智能化建设和管理、核心技术攻克、智能制造、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领航作用。 力争到2026年,打造1家千亿级制造业“领航型”头部企业。
壮大一批重点产业的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依托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等千亿产业链,加快形成一批资源配置能力高、发展潜力好、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力争到2026年,培育上市企业达到100家,龙头企业达到150家,骨干企业达到300家。
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新型消费、集成电路与半导体、大数据等领域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的“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以及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到2026年,培育“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瞪羚”企业达到200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
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1.上年度产值超过50亿元的。2.属于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的。3.上一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新招商引资制造业企业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达5亿元以上的。4.近3年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的。5.高技术制造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两年纳税平均增长10%以上的。
每年年初对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进行评估,对未能达到上述相关标准的企业,予以调出名单;对新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企业,予以调入名单。新招商项目,视项目落地情况,适时调入名单。
《实施方案》提出了多项真金白银的扶持举措。例如,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对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的企业,单家企业可获研发费用补助年度金额由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加大技改扶持力度,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100亿元扩大至150亿元,对“白名单”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强化智能制造示范带动,对获得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等。
《实施方案》还针对企业并购整合、总部企业落地发展、企业 上市融资、企业成长激励、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奖励政策,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此外,对先进制造企业的用地保障、人才扶持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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